论马克思对德国古典哲学道德自律说的扬弃--《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》2003年04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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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自律说是德国古典哲学在批判宗教道德的过程中提出的,它强调道德主体“自己为自己立法”,高扬了人的主体性,在伦理学上实现了“哥白尼式的革命”。但德国古典哲学对道德的理解都未能超出主观领域,没有克服道德的抽象性和形而上学性。马克思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原则,从现实的个人和社会关系出发,深刻地揭示了道德自律的社会历史依据,并在批判现实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自由人联合体———共产主义的道德理想,从而揭示了社会制度的公正合理性对于道德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这对我国现阶段的道德建设有着深刻的启示。 【作者单位】: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副教授【关键词】: 道德自律; 自由; 现实的个人; 制度伦理【分类号】:A811 【DOI】:cnki:ISSN:1005-8273.0.2003-04-018 【正文快照】: 马克思在《莱茵报》工作时期曾经说过: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,而宗教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他律。据此,人们一般认为自律是道德的本质特点。同时对于道德自律的内涵,不同的论者往往有着某些不同甚至彼此对立的看法。有的从康德的思路出发来解释自律,停留在对道德自律不切实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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